1.車輛的電源系統充電使用模式:當電源系統的荷電狀態即SOC低于12%時,需及時給車輛充電, 按照充電規程進行.
2.當電源系統正負極柱端無高壓輸出,及單體電池溫度、電壓數據等未上傳至儀表或智能顯示屏時,請通知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診斷,切勿擅自打開電池箱及電池管理系統主控制器BMU。
3.車輛長時間停放時,應保證儀表顯示的電池電量(SOC)在30%~50%的狀態. 電池長時間放置存在微小自放電問題,放置時間與環境溫度、濕度有關,一般3-6個月需要進行充電。在長時間放置過程中如果發現SOC低于12%需要馬上充電,以防電池過放。另外電池擱置環境條件要通風、干燥、不受陽光直曬、不受雨淋、遠離熱源,同時還應避免尖銳物體的撞擊和擠壓。
4.車輛每運行1-2個月,需檢查電池箱體之間連接的高壓電纜有無擦傷、破損和金屬外漏,電池箱上各種緊固件螺栓、螺帽連接是否松動,重點檢查箱體后部固定高壓正負極柱端的螺帽是否有松動),各連接及定位和鎖止機構是否正常,如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,發現箱體與托架的連接、定位和鎖止機構出現異常,請與供應商聯系,切勿擅自打開電池箱體。
5.車輛每運行1-2個月,需檢查電池托架與車身連接的固定螺栓是否有松動,配套絕緣膠木套筒及墊圈是否完好,絕緣狀態是否完好;電池箱體兩側面的通風口要暢通、無灰塵沉積,如有異常,請及時維護。
6.定期檢查電池箱的DC+、DC-、PE對電池箱殼體之間的絕緣電阻:DC1000V時,絕緣電阻≥50MΩ;低壓連接器對電池箱殼體之間的絕緣電阻:DC500V時,絕緣電阻≥50MΩ;如有異常,及時和供應商聯系。
7.當電池長期不使用時,建議每三個月左右進行一次補充電維護,用充電設備對電池以80A(約1/3C3)電流充電1~2h即可。
注意!
動力電源系統在行車使用時,若有單體電池電壓低于3.0V以下,請及時返回充電站進行充電,避免對單體電池造成過放電。
動力電源系統在行車使用時,若有單體電池溫度超過55℃時,請停止使用,等待降溫或采取風扇等措施進行冷卻,待溫度降至45℃左右后,再進行使用。
嚴禁在未采取絕緣防護措施時用雙手同時觸摸電池箱的正負極柱。
嚴禁擅自拆裝電池系統總成中任一組成部件。
嚴禁對電池進行過放電、過充電。
充電時嚴禁用其他物品覆蓋在電池箱上,避免充電時產生的熱量積累。
嚴禁用金屬或導線同時接觸電池箱的正、負極,造成短路。
嚴禁將電池箱作為承重臺使用。
嚴禁在電池艙和電池箱體周圍覆蓋任何物品及堵塞通風口。
在安裝、運輸和使用過程中不得損壞電池箱上的高低壓接插件。
嚴禁用水沖洗電池箱體或將電池箱體浸泡在水中。
嚴禁將電池箱與火源接觸。
如果道路積水超過30cm,請勿冒險通過,以免浸泡電池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