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車每行駛1000km或夏季行駛5~6天,冬季行駛10~15天,應用密度計或高率放電計檢查一次蓄電池的放電程度。當冬季放電超過25%,夏季放電超過50%時,應及時將蓄電池從車上拆下進行補充充電。
如車輛長期停駛,則汽車蓄電池會因休眠電流而造成蓄電池的電量虧損。為減少蓄電池在車輛停駛過程中的損耗,應及時關斷車輛所有電源開關,停放超過15天,建議拆下蓄電池負極與車架連接的搭鐵線,并定期進行充電。
放置時間超過2個月的電池,屬于深放電狀態,恒壓充電機無法完成蓄電池深放電后的正常充電,必須使用恒流充電機在車輛下面進行完全充電,直至消除極板硫化。
如果汽車在極其天寒地凍的天氣里持續一段時間不行駛,則應把蓄電池拆下放到不會結冰的房間里,以防止蓄電池“結冰”而損壞,導致損壞。
蓄電池在寒冷季節中負荷特別大,在車外溫度低時蓄電池的起動功率會降低。因此,建議冬季開始之前到宇通服務站檢查蓄電池,并在必要時充電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