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例行保養操作說明
a)觀將車輛開至保養場地,要求:不可遠離充電場所,以便保養完成后及時補電,場地寬敞、平整、安全。
b)調整電池電量(SOC)在25%~40%區間(儀表剩余2到3格電量)。
c)車輛先關閉整車電源,然后重新上電,鑰匙擰到on檔,關閉空調、車燈、電除霜、電加熱、收音機等用電設備。
d)保持車輛通電狀態12~15小時。
e)維護完成后需進行一次滿充電。
2、注意事項:
保養期間使用高壓電器將自動中斷保養,此時需重新執行保養操作。 維護完成后1個月內如連續出現兩次及以上的維護報警時,請主動與電池供應商售后服務人員或服務站聯系獲取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