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如尾板在打開狀態下行駛,會造成貨物墜落或撞車事故請在工作結束后,務必收起、鎖閉尾板。
2.當尾板用于裝卸有輪的貨物或容器時,為防止貨物意外從平臺邊緣滑落,應在推車的車輪下設置高度不低于50mm的止退裝置。
3.請勿站在尾板上做升降作業。必須此項操作時,須注意人員滾落和安全。
4.平臺上標記的紅線到板尖區域為危險區域,嚴禁人員、所裝卸貨物、裝卸貨物的容器、托盤全部或部分超出板面紅色警戒線,危險區域內站人或裝載貨物會引起尾板傾斜,造成人員或貨物落下的事故。(平臺位于地面時除外)
5.尾板在操作前,應確定在操作范圍內無人員、無障礙物。
6.貨物質量請勿超過額定舉升質量,也不得超過貨物放置位置對應的最大舉升質量。根據貨物重心位置不同,最大舉升質量會有變化,其對應關系請參照承載曲線圖。
7.裝載貨物時平臺不可以傾斜上升或下降,以免造成貨物的滑落。
8.禁止在地面坡度較大、松軟、不平及有障礙物的地方使用尾板。